测试结果公布方式:
(1)根据教育部(教学司[2009]33号)文件精神,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,并由当场裁判员、记分员、纪检工作人员及考生四方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;
(2)参加考试的考生在体育技能测试前,进行身份认证及审查,并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照片,当场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,并存档备查及复核;
(3)对体育专项测试全程监控录像,做到所有测试项目、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,录像资料存档备查或复核;
(4)凡参加体育专项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信息,我校将报送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。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,录取新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(http://www.lngd.net)公示。